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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修生管理-管理制度]华中阜外医院进修人员请销假制度

发布日期:2018-03-27字号调整14px浏览次数(118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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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严肃教学纪律,维持正常教学秩序,建立良好的学风,加强进修人员管理,根据医院有关规定,特制定进修人员请销假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1)进修人员在我院学习期间不享受探亲假、公休假、婚假、产假;法定节假日由医院统一安排。

(2)原则上不准请事假,如有特殊情况,必须由进修选派单位来函说明理由,我院酌情批假。

(3)请假由个人写出书面申请,一天假期的向科室教学秘书请假,带教老师批准并签字后方可离院,假条由科室存档;超过一天的,教秘及带教老师签字审核后到教育培训部审批,科室收到准假通知后方可准其离院,假条由教育培训部存档。

(4)请病假者,须持由我院副主任以上职称医师开具的诊断证明并加盖门诊办公室的公章,报教育培训部审批。

(5)进修三个月的无事假;进修半年者,事假不得超过1周,病假不得超过2周;进修一年者,事假不得超过两周,病假不得超过四周

(6)进修期间不准请假读第二学历、不准回原单位顶班工作。

(7)所有事假、病假统一报教育培训部备案。

(8)所有请假均需要在假期最后一天到教育培训部销假,未按时销假按照旷工处理。若遇特殊情况无法及时销假或需要延长假期,必须及时电话通知科室教学秘书及教育培训部,并在销假时补充情况说明。

2018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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